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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辛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利土储告字[2017]23号
利辛县国土资源局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
利土储告字[2017]23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和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》等法律、法规和部门规章,经利辛县人民政府批准,利辛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(幅)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:
| 编号 | 土 地 位 置 | 土地 面积 (亩) | 土地 用途 | 规划指标要求 | 出让 年限 (年) | 竞买保证 金(万元) | 起始价 增价幅度 (万元) | 备 注 | ||
| 容积率 | 建筑 密度 | 绿化率 | ||||||||
| GT[2017] 33 | 和平南路 东侧 | 11.8 | 医院 | ≤1.8 | ≤35% | ≥30% | 40 | 120 | 120 10 | 
 | 
| GT[2017] 34 | 巩店镇 张乐村 | 12.58 | 工业 | ≥1.0 | ≥40% | ≤15% | 50 | 120 | 120 10 | 
 | 
		[特别提示]
     1、 出让地块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土地登记时的实际测量为准。
	
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,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,也可以联合申请。
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申请人可于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25日,到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。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17时。
经审查,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,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,我局将在2017年12月25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。
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;挂牌时间:2017年12月26日8时至2018年1月5日17时;
		其他事项:
      (一)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,我局安排专人陪同有意竞买者前往现场踏勘,有意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。
	
(二)竞得人在成交后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《成交确认书》,签订《成交确认书》后的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,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。
(三)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,在签订《成交确认书》后转作竞得地块的出让金。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,出让人在本次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(不计利息)。
		    我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:
      联系人:童伟
	
联系电话:0558—8812997、13905686903、13505665678
户名: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
账号:00000182712160230
开户行:安徽利辛中行
户名: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
账号:12770001040010320
开户行:安徽利辛农行
户名: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
账号:20000064360410300000690
开户行:安徽利辛农商行
户名: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
账号:100633365610010001
开户行:利辛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
户名: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
账号:1318322829000044393
开户行:安徽利辛工行
户名: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
账号:34001887708053006294
开户行:安徽利辛建行
户名: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
账号:2710401021000049021
开户行:徽商银行利辛支行
利辛县国土资源局
2017年12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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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						 0558-8800123
0558-8800123 
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皖公网安备 34162302000058号
皖公网安备 34162302000058号